洗涤万物之心



“洗涤万物之心”的道德教化论

   韩康伯:东晋玄学思想家,颖川长社(今河南长葛西)人。他“清和有思想,留心文艺”,本论拟从玄学出发,对其《周易》解释中的道德思想,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切入分析,以尽可能作出公正的评价,从而丰富玄学和周易研究的内涵。
   “随物所之,各得其宜”的教化操作
    关于玄学的教化实践,思想家们都推重通过因循行为来达到养成多种多样个体这一点,高扬了尊重个体特性的重要性,明确把教化的依据定位在个体需要和个体本身的特性上。在这个问题上,韩康伯也不例外,仍沿着玄学实践哲学的这个方向,提出了顺、应、随等操作的具体方法。
    (1)“顺万物之情”。他认为“顺以动者,众之所随”(《序卦注》,第581页),提出“顺万物之情,故曰‘有亲’,通天下之志,故曰‘有功”’(《系辞上注》,第536页)、“不役思虑,而失得自明;不劳探讨,而吉凶自著。类万物之情,通幽深之故,故百姓与能,乐推而不厌也。”(《系辞下注》,第574页)“有亲”在于“顺万物之情”,“顺万物之情”也叫“类万物之情”,其特点是自然无为。具体的说,一切行为采取“不役思虑”、“不劳探讨”的方法,其结果自然是“失得自明”、“吉凶自著”,而且吉凶本身也是顺逆的反映:“方有类,物有群,则有同有异,有聚有分也。顺其所同则吉,乖其所趣则凶……”(《系辞上注》,第535页)、“吉凶无定,唯人所动,情顺乘理以之吉,情逆违道以陷凶……泯然同颐,何吉何凶?爱恶相攻,然后逆顺者殊……”(《系辞下注》,第574页)物以类聚,人以群分:类群间或群体与个体在利益追求上,客观地存在着“同”与“异”、“聚”与“分”的差异,但“顺其所同则吉,乖其所趣
则凶”,吉凶的产生在于对“所同”、“所趣”采取的应对之方:”芦同”、”所趣”的主语当是万物,“同”、“趣”无疑是人的情感,这种情感有“乘理”的要求.若“违道”,就会“陷凶”。总而言之,在外如“泯然同顺”,吉凶就会消失;在内若“爱恶相攻”,吉凶必至。换言之,他在自他关系上强调顺从“所同”、“所趣”,这乃是人为了共存所必须养成的社会意识。在个体方面,主张顺从个体自身的感情,使自身情感保持相对的干臣.这直接关联着个体内在素质的培养。
    但是,客观的现实告诉人们,吉凶是无法避免的,关键在于如何对待它:“贞者,正也,一也……尽会通之变而不累于吉凶者,其唯贞者乎?《老子》曰:‘王侯得一以为天下贞’。万变虽殊,可以执一御也。……明夫天地万物,莫不保其贞,以全其用也。”(同上,第557页)“一”即“无”和“道”,这在前面已有论述。它的本质是言然无为,”不累于吉凶者”的秘诀在于践“一”,“万变虽殊”也可以“执一御”,万物只有遵循“—”.才能保持自己的应有的存在之方,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,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功用。
    另外,“顺万物之情”,还表现在道德判断的实践上:“施而无私,义之方也。……权,反经而合道,必合乎巽顺,而可以行权也。”(同上,第569页)“经”和·权”是一对德目,“经”指道德准则,“权”指合理的道德选择。这样的出典在《春秋公羊传·桓公十一年》也能找到:“权者何?权者反于经,然后有善者也。”在此,“反于经”是“有善者”的前提,反之则为结果。不过,韩康伯明确地加上了“合道”的条件设计,也就是说.“反经”是“合道”的手段设计,“合道”是“反经”的目的指向。“合道”的本质是“合乎巽顾”,“顺”是“权”的条件。
     (2)“乘变以应物”。他在主张“顺万物之情”的同时.还强调重视“变”,认为“唯变所适是其常典也”(同上,第569页),应该依据“变”的数据,具体对个体施行“曲成”,即“曲成者,乘变以应物,不系一方者也,则物宜得矣。”(《系辞上注》第541页)“曲成”之“曲”,表明的是根据个体特性的相异性,教化必须采取“曲”的方法.即用各种不同的方法来对待具有不同特性的个体,“曲”显示着模式的多样性。而“曲成万物”,就须“乘变以应物”,这样,万物才能得到应有的成就和发展。
    (3)“随物所之”。与顺物、应物紧密相联的还有“随物”、“因物”。他说:“市人之所聚,异方之所合,设法以合物,噬嗑之义也。通物之变,故乐其器用,不解倦也。通变则无穷———随,随宜也。服牛乘马,随物所之,各得其宜也”(《乐群卜汪》,第559贝)、”能益物者,其德宽大也……有所兴为,以益于物……因物兴务,不虚设也。”(同上,第566页)“噬嗑”的意义在“设法以合物”,即“合物”。“合物”是“异方之所合”,所以,关键在“通物之变”,因为“通变则无穷”。另外,“随”的意思是“随宜”,随物而进退,则物得其宜,即“随物所之,各得其宜”。在他看来,能有益于万物者,“其德宽大”。对于如何“益物”,他反对束手待命,主张“有所兴为,以益于物”。无疑,“兴为”是“益物”的条件设计,“益物”则是“兴为”的目标追求。可是,“兴务”、“兴为”并非为政者的臆想,而必须根据万物的具体需要,即“因物兴务,不虚设也”,只有“因物”,才能“不虚设”。以上的“通物”、“随物”、“因物”的重心都是“物”,它是“通”、“随”、“因”等行为的依据。
     (4)“情以感物”。在强调“随物”、“因物”的同时,他还从功利的角度,提出了“感物”的实践方法:“情以感物,则得利;伪以感物,则致害也”(同上,第575页)、“夫少者多之所宗,一者众之所归……天下之动,必归乎一。思以求朋,未能一也。一以感物,不思而至。,,(同上,第561页)“感物”必须用“情”,如果“情”真诚淳厚,那“感物”的行为就利益无穷;如果“情”伪,那“感物”行为的危害就无尽。“情”和“伪”指的当是真情和假情,而情感的真假则是情感价值判断的结果。那么,如何才能避免假情、保住真情呢?他的回答是依据“一”。因为“一者众之所归”、“天下之动,必归乎一”,这里的“一”,可以说是他教化原则的“无为”,这在“思以求朋,未能一也”中也可得到证明。“思以求朋”是“思求”的有所为,所以“未能一”。如果顺从教化主体的真情来感物的话,就能达到“不思而至”的境地。这里强
调了主体顺从自身真情的重要性。“一”也就是内外如一,不做作。

 
发表时间: 2004/6/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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